旅游维权

·马来西亚拟限制妇女独自海外旅行 ..

·出游在外 酒店结账陷阱

·旅行社“奥运行程”难兑现 管理部..

·五大招数教您如何应对骗局

·应警惕的旅游购物陷阱

·广州南湖国旅就这样蒙骗游客

·超售机票无法搭乘 南航被判赔偿违..

·专家教你三招防旅游陷阱

·首都机场摆渡车中途甩客 机场方称..

·澳门旅游局:两套方案处理黑沙滩事..

·旅行社游客遇到事故受伤 抢救费拟..

·游客腰椎骨折告度假村获赔

·平遥古城一票通捆绑销售涉嫌强制消..

·全国假日办公布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

·提醒:“换房旅游”应注意规避风险

 新闻首页>>  旅游维权 >>  正文 上一篇     下一篇   
       自驾游发生车祸一人遇难 同行驴友个个都要赔偿
作者:admin     来源:重庆晚报     点击:826     更新时间:2008-10-24 15:28:12
   

    4岁男孩蓝祥祎随母亲汪凡参加自驾游,发生车祸遇难。汪凡夫妇将同行人员告上法庭索赔。记者昨日从长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驾驶员胡群英赔偿5.4万余元,其他10名同行者分别赔偿2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汪凡与其他出游成员系朋友、亲属关系。2006年8月4日下午,汪凡与胡群英等12人分乘三辆汽车到四川遂宁旅游,口头约定费用自理。汪凡母子乘坐的胡群英所驾小型客车,该车系自驾游团队从别处借来。

    当晚7时30分,小型客车在渝邻高速路上侧翻。蓝祥祎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事后检验显示,车右后轮嵌入螺钉和铁丝等金属物,致使车轮泄气,最终发生事故。交警认定驾驶员胡群英负全责。2006年11月7日,汪凡夫妇起诉到法院,请求同行人员连带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主审法官介绍,对于团队自驾游发生事故的赔偿,我国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在本案中,12人经协商自驾出游,便组成了一个集体,集体对外发生的法律关系后果,应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司机胡群英驾车是执行集体事务,所发生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集体承担。法官称,在事发时,胡群英自愿驾车,便具有作为驾驶员特定的安全义务。由于其未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从而直接导致这起交通事故发生。故胡群英对此次事故存在过失,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适当大于其他人。

    据报道,2006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女孩被冲走身亡。事发后,女孩母亲请求12名同行驴友赔偿35万元。当年11月16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判决12名驴友赔偿原告损失21万元。

上一篇:平遥古城一票通捆绑销售涉嫌强制消费 算计消费者   下一篇:金秋沙漠游事故频发 有关人士提醒游客莫大意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中国旅游网 同程旅游网 易游网 中国假日旅游网 金旅雅途 中华行知网 中国旅行热线 八千里路旅行网 凯撒旅游网 清风旅行网 中国户外资料网 日本之窗 旅行家天堂
出国在线 启程旅行网 youabc游来游去网 走遍中国 天目湖旅游网 美国商务旅游网 品尚旅游物流平台 华北旅游网 环游世界网 图游天下旅游网 行游中国 悠游天下旅游网
中国旅行社总社 旅人驿站户外 快旅游天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导航 |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10 ME世界
联系电话:0516-87326170
苏B2-20070201